2012年4月24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现将黑龙江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今后五年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五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省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保障工作大局为根本,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牵动,以创新反腐倡廉体制机制为手段,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保证,以统筹协调的方法深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八项工程”,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有效遏制,党风政风显著好转,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深入扎实推进“政令保畅工程”,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把服务保障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职责,围绕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对扩大内需、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做好“三农”工作、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救灾援建等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检查扩大内需项目6796个,整改问题247个。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问题6318个。对全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项目进行了全程监督,保证了工程建设廉洁、优质、高效、顺利完成。围绕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国土资源、水利、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共排查建设项目5877个,纠正问题1672个,立案2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3人。开展了安全生产巡视检查、执法监察和事故背后腐败问题的查处工作,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14项,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49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57人。建立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纪律保障机制,组建了3个重点工程监督检查组和21个专项工作督查推进组,研究制定了8个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工作意见》,保障了中央和省委的政令畅通。会同组织部门开展了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把好干部任用廉政关;对全省市(地)、县(市、区)、乡(镇)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了全程巡视督导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深入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工程”,着力转变党政机关和干部作风
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落实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切入点,连续4年在全省深入开展以“讲党性、树新风、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全省共组成6849个工作组开展为企业、为“三农”、为民生、为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服务活动,通过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纠正问题5565个。坚持把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推动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不断加大对庸、懒、散等问题的整治和问责力度,问责和处分党员干部1975人。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了省级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实现了对52个行政审批事项、6个公共资源交易要素市场以及公共资金使用的效能监察和廉政预警监察,共监察行政权力项目21617项,发现并处理违规问题1408项。积极推进市(地)至村(社区)四级行政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省直部门绩效管理评估工作,初步建立了省直部门和市(地)行政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促进了廉洁高效机关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全省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分别比2008年前三年平均数下降了20%、15%、10%。共清理“小金库”1884个,涉及资金4.65亿元。
(三)深入扎实推进“纠风护民工程”,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实施纠风护民工作专项推进。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惠农资金、征地拆迁、农机补贴、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分配、群众“看病贵”、中小学乱收费、食品药品安全、城乡低保金发放、公路执法等10个方面涉及民生问题的专项治理,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4908件,处理违规违纪人员562人。在全省深入开展了“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医院、学校、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单位评议活动,各级参评部门共出台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128142条,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274520件。组建了省至村五级共5000多人的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完善了省、市、县三级“行风热线”等纠风载体,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5102件。建立完善了集预防、发现、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主要功能的纠风护民工作长效机制。
(四)深入扎实推进“惩治腐败工程”,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始终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4912件(次),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179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41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121人。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152件,涉案金额2.2亿元。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58亿元。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直接领导下,严肃查办了七台河市原市长孙升昌、原政协主席郑玉辉和原副市长赵恒太、省森工总局原局长刘忠敏、省旅游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郑志起、哈尔滨学院原院长葛文君、省安监局原副局长张荣吉、省农村信用联社原副主任于延年、省国资委监事会原主席乔洪涛、大兴安岭林管局原副局长王天辉、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滕延才、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邢国威等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地教育了干部、震慑了腐败、维护了稳定、促进了发展。健全完善规范办案工作的机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切实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注重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和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腐败问题的预防,切实增强查办案件的防腐功能和综合效果。
(五)深入扎实推进“促廉从政工程”,着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坚持教育、管理、监督协调推进,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教育和从政约束。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定出台了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等8个制度规定,深入开展分层分岗教育,研发应用了“全省党员干部积分制廉政教育网络系统”; 深入实施廉政文化“创建工程”和“精品工程”,拍摄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欲之害》、廉政影片《北极雪》和《廉政准则》“52个不准”系列情景短剧,在全省巡回演出了廉政纪实龙江剧《村官陈二哥》;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六上”活动,命名了一批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廉政文化建设带头人。在省社会科学院、省委党校和黑龙江大学建立了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基地,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廉政研究成果。切实抓好《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对照准则找差距、遵守准则做楷模”主题实践活动,2.9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报告在纪委进行了备案;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以及以各种形式收敛钱财等问题。突出抓好对重要权力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539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党政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书、一督查、一谈、一报告”监督检查,对1815名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省县以上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4160人(次),对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53945人(次)、诫勉谈话7386人(次)、函询2879人(次),58511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16734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认真抓好巡视领域拓展和成果运用工作,省委巡视组对12个市、28个省直单位和52个县(市、区)进行了巡视和回访督查,对40余名厅、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向被巡视地区和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600余条,向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反馈重要情况和建议40余条,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100余件,巡视监督的作用和效果不断增强。
(六)深入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工程”,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坚持把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作为重要保障,连续4年在省直部门、市(地)、县(市、区)和国有企业全面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省直部门和市(地)直属部门建立制度和配套制度18561项,基本构建起了科学严密、可行管用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和“制度执行年”活动,扎实推进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全省基本形成了以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纠风护民长效机制、查办案件机制等具有龙江特色的制度体系框架。深化了廉政保证金、廉政风险预警、廉洁指数测评等试点工作,在林业、煤炭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财政、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社会管理等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把规范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融入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之中,并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实施监督;建立了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招投标网,完善了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要素市场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规范管理。
(七)深入扎实推进“基层建设工程”,着力拓宽反腐倡廉建设领域内容
坚持以健全基层纪检组织和工作机制为重点,深化和拓展反腐倡廉的工作领域。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全省基层党组织全部实行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深化,村务公开规范化率达到90%以上,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360个。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基层纪检工作体制改革,全省组建了265个派驻中心乡(镇)纪检工作室;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建立了省至村五级“三资”信息管理系统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在全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四进农家”和“双述双评”活动。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效能监察,共完成效能监察立项3174项,下达监察建议1684条,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5.9亿元,严肃查处了一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件。进一步加强高校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了规范高校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社区党风政风监督员、信息员网络体系,全省3050个城市社区全部建立了纪检组织或配备了纪检员,初步构建起社区纪检工作体系。
(八)深入扎实推进“能力建设工程”,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基础,连续4年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创新创优、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每年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创新创优工作成果。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在全省开展了“七个一”学习活动,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了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中央纪委〔2009〕9号、10号文件要求,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了经费,改善了装备,增加行政编制632个;积极探索市(地)、县(市、区)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进一步深化;全面实行干部任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积极筹建省纪检监察干部学院,“金纪工程”省纪检监察内网开通运行。切实加强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兴“三风”、争做“五个表率”、严格执行“十条禁令”活动,制定了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意见及内部监督暂行办法,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和工作能力的提升。
回顾五年来的反腐倡廉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必须紧紧依靠省委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
――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落实,自觉融入和服务中心工作,加强对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必须认真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服务保障民生,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实行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环境建设整体推进,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和手段措施,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格行政效能监察、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促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转变。
――必须不断强化预防腐败工作,积极探索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到位的途径和办法,始终做到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全程监督,坚持小错即纠、小过即问,防止一些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筑牢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和法规制度防线。
――必须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既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腐败,又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严肃纪律与推动发展有机统一,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惩治腐败者、挽救失误者、追究诬告者,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用改革的精神、系统的思维、统筹的理念、科学的方法谋划和推进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理念思路、领域内容、载体措施和方式方法创新,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必须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从严抓建设、从严立风气,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各项纪律和制度,健全完善目标考核、奖励激励、选人用人机制,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努力争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
在回顾总结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水平和执行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个别地方和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领导干部的不廉洁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对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化的重要时期。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继续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牵动,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工程式推进为载体,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局面,使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为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服务保障大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围绕发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切实找准切入点、提高融入度、增强保障力。
要加强对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保障“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以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认真开展对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重点,认真开展对现代工业、农业产业化、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及“四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巡视监督检查;以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廉洁、优质、高效实施为重点,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对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开发、交通运输、水利、铁路、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监督检查;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重点,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及省委十届十八次全会《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和手段,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和服务保障大局纪律保障机制,保证政令畅通。
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目的和宗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良好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要在深化作风建设上下功夫。把作风建设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任务和措施,以防范和解决精神懈怠及脱离群众危险为着力点,深入推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引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政绩观,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坚持群众路线、强化作风养成,真正做到察民意、听民声、解民忧,认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探索弘扬党的优良作风、防范不良风气的有效途径,建立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决策机制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思想严重等不良倾向,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严肃处理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进一步减少庆典、会议和文件,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乱收乱支等行为。
要在深化纠风护民上下功夫。坚持专项治理和长效预防相结合,围绕社会关切和群众关注问题确定专项治理项目,深入推进强农惠农富农资金使用、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教育收费、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一些部门和行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乱收费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纠风工作载体和方法创新。
要在不断拓展反腐倡廉建设领域上下功夫。扎实抓好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和文化领域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和村民对村干部询问质询等工作,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派驻中心乡(镇)纪检工作室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责任制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的监督管理。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全省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社区纪检组织,加强对社区公共资源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加强文化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办法,认真防范和解决文化领域的不廉洁和腐败问题。加强行业协会、中介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完善行业自律和监管机制,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要在建立健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机制上下功夫。围绕推进新型社会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政策措施和责任落实、基层民主和公开制度建设、和谐社区建设以及优化环境、服务效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严格追究对群众合理诉求漠不关心、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扯皮、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坚持把握方针、构建体系,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建立健全惩防腐败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具有龙江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和工作模式。
加强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的惩治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的牵头抓总作用,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民生民权民利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危害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查办案件和惩防联动协调机制,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促教促建促改方面的治本功能。
加强以保持党的队伍思想纯洁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把加强教育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形式、载体和机制创新,深入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优良作风、法规制度和示范警示、分层分岗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保持纯洁清廉的思想道德基础。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创建工程”、“精品工程”,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渗透力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以改革创新为重点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围绕廉洁政治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干部人事、司法、财税、投资、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等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化各项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积极探索增强规范力、防控力、执行力的机制制度建设途径,深化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立法后评估和重要法规制度廉洁性审查工作,制定重点行业和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探索“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途径办法,扩大电子监察范围,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廉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重要权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防控。
加强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重点的干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廉政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规定,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深入抓好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工作,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创新监督措施方法,积极推进公务用车、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扩大廉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教育管理、考核评价、激励保障和退出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巡视工作、提高巡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意见》,完善巡视监督机制制度,不断提高巡视工作水平。
(四)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
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根本方法和重要途径。要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坚持工程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做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
积极创新抓工作落实的统筹推进思路。立足发挥职能、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整体监督效能。正确处理好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整体把握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积极探索综合发挥惩防作用的新思路新途径。正确处理好抓廉政和抓勤政的关系,坚持抓廉政与抓勤政并重,通过加强勤政建设促进廉政建设,通过加强廉政建设保障勤政建设。
积极创新抓工作落实的协调推进机制。围绕落实反腐倡廉建设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内部协调,实行任务落实精细化分工、例会制推进、台账式管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推进力;切实加强外部协调,健全目标责任分解、重大问题沟通磋商、资源力量统一调配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协同力;切实加强整体协调,完善工作情况通报、检查指导、目标考评等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集合力,努力形成争先创优、求真务实的工作导向。
积极创新抓工作落实的载体和方式方法。着眼于破解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规律、措施和途径的研究,进一步抓好工作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探索完善工程式推进、科技防腐、廉政激励等方式方法,注重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纪、市场、民主、科技、组织等手段防治腐败,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技含量和工作水平。
(五)坚持强基固本、履职尽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党的纯洁的重要保障。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切实加强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保持思想上的纯洁;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和群众的贴心人,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切实加强以推进工作创新为重点的能力建设。加强对反腐倡廉规律特点和新情况、新课题的研究,认真总结创新经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干部队伍工作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注重创新实践的锻炼,增长创新才干和能力。要优化工作措施和手段,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大局、维护群众利益、有效惩防腐败的能力。
切实加强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的组织建设。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切实把优秀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干部公开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内部轮岗和对外交流力度。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管理方式和监督制度,强化对驻在部门及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高校、国企和未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
切实加强以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兴勤奋学习、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严格遵守党章、《廉政准则》和法律法规,健全集中教育、行为管理、效能考评以及培养使用等制度,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从严追究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执纪不谋一己之利、行权不负党之重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黑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为今后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描绘出宏伟蓝图,纪检监察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进一步凝聚力量,进一步提高能力,扎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奋力谱写全省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