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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作者:文献信息中心 日期:2026年09月30日 10:33 点击次数:

一、学校简介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成立于1948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坐落于风光旖旎的松花江畔、美丽的冰城哈尔滨,环境优美。

目前我校共有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4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予点。我校学科基础坚实,现有区域经济学、中共党史、领导科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行政管理5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1个省级高端智库黑龙江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个省重点培育智库黑龙江省党建研究中心、8个校级智库;现有国家“万人计划”专家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5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委宣传部“六个一批”人才4人。现有高层次人才B类人才1人(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人才2人(省部级拔尖人才),D类人才6人(省部级骨干人才),E类人才7人(梯队储备人才);学科科研成果丰硕,自2020年起,我校已立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9项、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17项、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21项,以及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73项,位居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前列,在省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

我校在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中,始终坚持将党性教育、专业涵养与调查研究能力提升紧密融合,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及黑龙江省重大战略布局,实行启发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注重能力培养和前沿学科的研究。2020年以来,我校先后制定《2021—2025年学科建设规划纲要》《2021—2025年学科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学科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十五五”时期学科建设规划(2026—2030年)》,以学科建设为牵引,推进重点学科、研究平台、人才梯队、省级学会和学术品牌一体化建设,以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为遵循,打造具有党校特色的学科体系。

二、培养目标

我校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计划内非定向学术型。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及学制

2027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0名。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注意事项: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准考证发放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8:30-11:30,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我校将在复试时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详细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调剂工作

我校将在国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开展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具体生源情况制定并发布具体调剂公告。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五、录取

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方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以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为准。

(一)报到要求

我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7—8月份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对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体检标准

硕士研究生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四)全面复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复查其入学资格、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考核新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1200元/生/年,水电费全免。

(三)研究生奖助学金:奖助对象为取得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生/年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黑校发〔2024〕81号)执行。

七、档案转递

已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八、咨询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处联系,或登录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查询(http://www.hljswdx.org.cn)。

单位代码:89623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联系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1-85950080


附件:1.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2.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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